| 死者戴安娜·加布里埃尔·奥布莱恩,23岁,来自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。她于今年6月24日入境,遇害前暂住于昭化路一居民楼内。她来上海前曾在米兰进行过3个月的模特工作,因为并不太喜欢当时的工作,遇害前她已经购买了回加拿大的机票。
在上海杀害一名加拿大女模特后,18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离开现场,用公用电话向警方报警:“听到外籍女子呼救。”约3小时后,陈某又返回现场,取走死者的财物。
这起案件昨日下午在市一中院开庭,辩护人以上述行事方式违背常理为由,申请对陈某进行“精神鉴定”,并请求法庭轻判。法院则支持检方,决定不进行精神鉴定。
是无法沟通杀人
还是持刀抢劫杀人
今年7月6日,来到上海不足两个月,陈某兜里只剩下一包烟、一点现金和一把刀。他昨日在法庭上说,这是用来削水果的刀,因为钱不够用,“当时只是想行窃。”
就在当晚11时许,陈某走出网吧,随意走到昭化路488号金森大厦602室门前。房门虚掩,屋里灯亮着,没有动静。陈某说,他在门前呆了至少半小时,“一直在犹豫。”
602室房内来自加拿大的女模特戴安娜未能感觉到危险,23岁的她正在卧室里忙着,当时距她6月24日来到上海只有10多天。
陈某说,他最终闯进了602室,拿起一台笔记本电脑,在准备离开时,戴安娜发现了他。
“她踢了我一脚,然后我拿出了刀。”陈某说,戴安娜的尖叫导致了搏斗。戴安娜夺路冲出房门,高声求救,但遭到陈某更为疯狂地刀捅,很快瘫倒在楼道内。尸检报告称,戴安娜因遭锐器刺伤心脏、肝脏导,致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陈某在法庭上说,他曾试图与戴安娜沟通,让她不要尖叫,更害怕她报警,因此要阻止她逃跑,但未能收效,于是丧失了理智,“我就听懂了一个单词,money。”
但检方当庭反驳说,陈某的上述陈述,与其之前的供词有出入。
检方称,陈某当时没那么“斯文”,他在一进门后就掏出了刀,然后恶狠狠地用中文说“把钱拿出来”,还摆出“钱”的动作。
案发后曾报警
能否成轻判理由
7月7日零时许,陈某离开行凶现场,骑着自行车来到附近的法华镇路,使用公用电话报了警。陈某说,报警内容大致是说在昭化路定西路路口的一个小区,听到外籍女子呼救,“可能杀人。”对于更为详细的事发地址,陈某只说了“楼上”。
针对这一情节,陈某的律师请求法庭给予轻判,“陈某的主观愿望害怕戴安娜有生命危险。”
该律师虽然承认“陈某的客观行为导致戴安娜死亡”,但提出检方无法证明戴安娜的确切死亡时间,“在陈某报警后,戴安娜可能尚存一线生机。”陈某也说:“我专门到楼道内看过戴安娜,她的身子还是温软的。”
但检方反驳陈某说,这些说法与事实不符合,纯属猜测,“由于陈某报警的地点含糊,未能讲清具体位置,虽然在接到他的报警后,有两名民警进行了正常巡逻,但最终无法及时找到案发地点。而在陈某返回现场取走财物期间,漠视、放弃了两次可以让戴安娜获救的机会。”
检方认为,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。
行为不合“常理”
能否精神鉴定
在陈某报警约3小时后,即7日凌晨3时57分许,他再次返回到行凶现场,取走了戴安娜的笔记本电脑、数码相机、手机等财物,总价值1.1万余元。陈某自称在报警后,绕着小区骑车两圈后,但未见到警方赶到现场,于是再次上楼取走了这些财物。
之后,陈某逃匿至浙江湖州,将笔记本电脑卖了1000元。7月11日,陈某在安徽郎溪县的老家被警方抓获。
陈某的律师提出,陈某案发前后的行事方式违背常理,可能与沉溺网络有关,“他逻辑混乱,因此申请精神鉴定。”
但检方认为,陈某并没有精神病史,他在作供时思路清楚,“无需作精神鉴定。”审判长当庭支持了检方的观点,作出不予精神鉴定的决定。 |